监管发文要求险企合理规划全年发展任务 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发展

每经记者 袁园每经编辑 段炼

11月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已于近期发布《关于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人身保险公司年度业务平稳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人身险公司加强人身险业务规范管理,针对相关情况开展自查,主动发现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

银保监会表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行为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六大违法违规及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要求险企合理规划全年发展任务

《通知》主要从三方面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人身保险公司年度业务平稳发展。具体来看,包括加强人身险业务规范管理、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工作要求等。

加强人身险业务规范管理方面,银保监会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坚持“保险姓保”的发展理念,摒弃片面追求规模和业绩、以高费用换取短期业务发展的经营思路,回归风险保障本源,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合理规划全年发展任务,平衡业务发展节奏,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促进人身保险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同时,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以保险基本原理为根本,严格按照产品监管制度要求开发设计人身保险产品,突出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功能,不断优化产品供给,满足消费者真实需求,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各人身保险公司要强化内控制度有效性,严格规范销售行为,确保各业务环节依法合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遵循适当性原则,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客户。对于保险产品进行组合销售的,应根据消费者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合理规划,明确告知并确保消费者能够单独购买任一主险产品。

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方面,银保监会表示,拟从六方面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例如承保过程中异化保险产品功能,将不同保险产品功能错配,进行捆绑销售;违背客户意愿向客户销售与其实际需求不符、严重超出客户保费支付能力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及销售从业人员擅自印制、使用、发布保险产品宣传材料;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销售误导,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产品促销等。

根据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对相关情况开展自查,主动发现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各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各省级分公司应于2020年11月10日之前将下年度业务发展计划分别向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属地银保监局报告,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告自查整改情况。

监管部门将对不符合《通知》有关要求的公司进行重点关注,提示风险;对各公司的自查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审核,将自查不尽不实的公司列为年度重点监管对象;对迟报、瞒报违法违规问题的公司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旨在规范人身保险市场秩序

在《通知》中监管特别提到要险企合理规划全年发展任务,平衡业务发展节奏。监管也表示,近期,部分人身保险公司结合市场形势制定了2021年“开门红”业务发展计划,提前布局明年业务发展。为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市场秩序,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特制订《通知》。

恰逢险企准备开门红之际,这一规范起到了给险企的开门红降温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从2020年9月下旬开始,上市险企就开始陆续推出2021年开门红产品。如中国人寿推出的2021年“开门红”主力产品“鑫耀东方年金保险”、太保寿险推出鑫享事诚(庆典版)、平安人寿“开门红”新产品“金瑞人生(2021)年金保险等。

这些行为也让市场对于险企明年的业绩充满期待。“10月份行业拉开2021年开门红预售大幕,上市公司调整开门红策略、产品竞争力提升及当前的宏观环境利好年金险销售。”广发证券分析称,开门红有望大“红”,2021年全年保险负债端均有望向上发展。

但是,开门红除了能给险企带来业绩之外,还往往容易出现销售乱象,而这也成为了监管重点关注的对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监管规范开门红的行为也并非是第一次。2017年12月,原保监会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针对保险公司的销售乱象、渠道乱象、产品乱象和非法经营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2018年1月,原保监会随后针对消费者选购“开门红”保险产品发出风险提示,要求消费者谨防保险企业“炒停”营销和夸大宣传,理智选择保险产品,并认真了解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收益和存在的风险点,不盲目跟风,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合理安排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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