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 承德露露:承德中院裁定中止审理公司诉王宝林等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

财经网产经讯 12月4日晚间,承德露露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宣布公司近日收到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冀08民初25号之一,获悉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原告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宝林、王秋敏与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出具了中止诉讼的裁定。

据悉,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根据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在起诉状中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本案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霖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第三人香港飞达企业公司、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王宝林、王秋敏确认《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无效,赔偿经济损失纠纷一案相关联,且裁判结果的作出须以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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