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出台《意见》惩治涉科创板证券犯罪

继今年接续出台支持自贸区新片区建设22条举措、服务保障营商环境2020年行动方案后,近日,上海市检察院正式出台《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深化服务保障科创板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效对接新《证券法》,推动资本市场稳健运行,为上海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助力。

《意见》分五部分,除总体要求外,聚焦建立健全检察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引导作用、提供高效检察服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等4个方面,提出20条服务保障举措。主要包括:

建立健全与科创板及注册制 相适应的检察机制

发挥跨行政区划检察院职能优势,由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集中管辖本市涉科创板证券犯罪案件,完善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专业化办案机制,与上海金融法院建立涉科创板刑事案件线索移送研判机制,提高办案精准度。

依法保护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

依法鼓励市场主体的创新积极性,对涉及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的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精神,严格区分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边界,审慎甄别合法创新和以创新为名掩盖风险规避监管的违法犯罪活动。

探索证券投资者保护新机制

在违规披露、欺诈发行等涉众型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领域试点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加大对证券犯罪中相关责任人员违法所得的追缴力度,探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基础上的先行赔付制度,切实保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

有力惩治涉科创板证券犯罪

依法严惩涉科创板职务犯罪,穿透审查并依法惩治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净化资本市场环境。

促进证券中介机构依法履责

依法严惩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提供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犯罪,明确各证券中介机构的责任边界。

为跨境证券执法司法提供检察保障

依法处理与跨境交易相关的司法管辖、法律适用等问题,严厉打击扰乱境内证券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境外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

切实防范涉科创板金融风险

发挥金融检察大数据作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金融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科研院校加强合作,准确研判涉证券犯罪态势,助力深化失信联合惩戒,提升风险前瞻性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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