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保险到期收益都是免税的

Dev Ashish

许多人购买人寿保险单只是为了节省税款。但这是不可取的,因为人寿保险的真正目的是在经济上保护您的家属。

税收利益通常是保险单中最受关注的方面,实际上对这些产品是积极的一面,而不是主要利益。而且,由于保险单是我们(以及我们家属)财务生活的重要方面,因此了解它的所有方面非常重要。因此,您不应该只关注第80C节中提供的税收优惠,而且不应该关注稍后第10(10D)节中如何对到期金额征税。

但是,当保险到期日仍为数年甚至数十年之久时,为什么还要担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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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您所支付的保费与获得的保额之比用于确定您的到期金额是免税的还是应课税的。

许多人不知道这一点,他们的经纪人可能没有正确告知他们。

征税到期收益

人寿保险的税收方面分两个阶段:

-在保费缴付年期间

-政策成熟度

支付给保险公司的保费可以要求扣除。

但是,您支付的全部保费金额是否可抵税?答案是不。仅不超过保额的10%(对于2012年4月1日之后签发的保单)的保费可抵税。

例如,假设您购买了保额为100万卢比,年保费为125万卢比的保单。现在,已支付的保费(即12.5亿卢比)超过了投保额的10%上限(10亿卢比= 100万卢比的10%)。因此,您只能获得10万卢比的税收减免,而不能享受1.25卢比的全额保费。根据《所得税法》第80C条,超过10%限制的任何溢价均不符合减税要求。

对于2012年4月1日之前发布的政策,“ 10%”规则将更改为20%。

此外,这10%的规则分别受第80C条15亿卢比的上限限制。

保额和保费门槛

现在,您很快就会看到,大多数人都忽略了到期保险单的征税。

人们普遍认为,所有寿险保单的所有到期收益都是免税的。但是这种看法正确吗?

不可以。这方面是《所得税法》第10条第10款D项的规定。

这就是本节所说的。

如果已支付的保费超过保单保额的10%,则到期收益将由被保险人征税(对于2012年4月1日之后购买的保单)。对于2012年4月1日之前购买的保单,此10%规则更改为20%。

因此,免税寿险保单所有到期收益的神话都被废除了。

在前面的示例中,如果您购买的人寿保险的保额为100万卢比,年度保费为12.5万卢比,则已支付的保费(即125万卢比)超过了保额的10%(10万卢比= 10卢比)。卢比的10卢比)。因此,由于不满足10%的条件,将根据收款当年的现行税率对全部到期收益征税。

值得强调的是,我们在这里谈论的是到期收益。在死亡的情况下,所获利益应在被提名人手中免税(即使任何一年的保费违反了10%规定)。

因此,对于所有保险单购买者而言,了解有关80C节和10(10D)节的10%规则至关重要。

确保您支付的保费不违反保额规则的10%符合您的最大利益。

(作者是StableInvestor.com的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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