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证监会:齐鲁银行首发过会

财经网金融讯 12月10日,证监会发布《第十八届发审委2020年第17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据公告显示,证监会审核通过了包括齐鲁银行在内的3家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申请。

以下为涉及齐鲁银行的公告原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75次发审委会议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三)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非保本理财产品持有违约债券规模合计6.8亿元。发行人同业投资中存在兑付风险的非标投资共计9笔。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上述9笔非标投资截止目前的诉讼及追偿情况,发行人相关审批、立项及执行内控有效性情况;

(2)未区分重点风险项目单独披露计提减值依据的原因及合理性;

(3)操作风险准备报告期计提标准、依据及具体过程,是否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4)对上述出险非保本理财产品,发行人是否存在需按照资管新规要求进行自购回表的计划;

(5)上述操作风险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可以足额弥补非保本理财带来的操作风险损失或未来资产回表带来的潜在减值损失。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关于“齐鲁智慧盈”业务。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该业务与P2P业务的异同,将该业务归为见证业务的合理性,已上市商业银行开展类似业务情况;(2)说明发行人7641支齐鲁智慧盈产品总规模,截至2020年9月30日,正在运营中66支产品规模、投资人类型、利率等情况;(3)说明发行人对该业务的风险分类及管控措施,报告期内银行业监管部门对该业务的监管检查意见;(4)结合《齐鲁智慧盈信息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说明三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如客户双方出现重大争议或纠纷,公司收取见证费的行为是否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公司声誉的影响,报告期是否发生过纠纷。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资金来源的合规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2)各类同业往来的构成、金额、比例及其变动情况、期限结构,同业投资减值准备计提及对发行人的影响,“非标”产品及其风险状况,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和要求;(3)资产管理业务的内容及构成,是否符合资管新规的要求,底层资产运行是否出现重大不利、不及预期的情况及风险;(4)表外业务的构成、发行方式、客户来源、标的资产质量、有关风险报酬及权利义务约定,表外资产的运作模式、收益来源、资产减值、杠杆情况、收费标准、违约可能性、影响金额及应对措施。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称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请发行人说明:(1)认定无实际控制人结论是否客观、谨慎,依据是否充分;(2)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提名董事的过程与程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情况;(3)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股东提名、推荐及具体情况;(4)济南市国资委是否对下属企业入股发行人进行过统筹安排或审批核准程序,对下属企业2020年9月出具的各项声明及发行人认定无实控人是否不持异议。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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