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商行原黄岛支行长违法案公开:受贿超千万元,还有黄金8公斤

手握信贷审核大权,孟某杰所收黄金都得论斤计重。

1月15日,裁判文书网公布青岛农商行黄岛支行原行长孟某杰的一审判决,揭开了孟某杰大肆敛财上千万元的过程。

受贿超千万元

孟某杰出生于1964年,自2001年起任青岛市城阳区农信联社信贷业务科科长、副主任、副行长。2013年4月任青岛农商银行黄岛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2016年3月任青岛市农商银行黄岛支行行长。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3年期间,孟某杰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51.48万元。2015年至2019年,孟某杰在担任青岛农商银行黄岛支行副行长、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贷款业务审批等方面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68.48万元、美元32万元。孟某杰到案后,已主动退交全部赃款。

在法院列举的16项受贿细节中,涉案金额较大的有2笔。

2015年至2019年,孟某杰先后五次收受青岛统业集团负责人王某(另案处理)送的人民币现金共计190万元、黄金8千克(价值人民币226.456万元),并为统业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贷款业务方面谋取利益。根据统计,统业集团及关联企业从黄岛支行获取的贷款超15亿元。

2016年至2018年,孟某杰先后四次收受青岛金凤凰控股集团负责人薛某(另案处理)送的人民币30万元、美元30万元和别克GL8商务车一辆(价值人民币44.25万元),并为薛某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在青岛农商银行黄岛支行的贷款业务方面谋取利益。

享受低价买房

孟某杰收受的贿赂中,多来自房地产开发商,自然买房也能享受不一般的“折扣”。

2005年,孟某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青岛天一仁和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贷款业务提供帮助,后孟某杰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人民币52.3万元)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房产一套。经鉴定,该房产价值人民币92.77万元,差额为人民币40.47万元。

2015年,孟某杰接受青岛霄隆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该公司投资的青岛华尔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青岛农商银行黄岛支行的贷款业务提供帮助,后孟某杰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人民币109.52万元)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房产一套。经鉴定,该房产价值人民币186.45万元,差额为人民币76.92万元。

2017年年,孟某杰接受青岛福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焦某的请托,为该公司在青岛农商银行黄岛支行的贷款业务方面提供帮助,后孟某杰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共计人民币244.66万元)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房产一套。经鉴定,该房产价值人民币302.31万元,差额为人民币57.65万元。

主动交代司法机关未掌握事实

因涉嫌犯受贿罪,孟某杰于2019年5月7日被青岛市李沧区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到案后,孟某杰除了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掌握的的受贿事实外,又主动供述了其他受贿事实。

此外,孟某杰还交代了监察机关未掌握的违法发放贷款事实。另经查明,2016年-2017年,孟某杰违法发放贷款两笔,分别为3.4亿元、0.75亿元,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法院指出,本案中,两笔贷款的授信均按照信贷审批程序,层报至总行同意,系单位多个审批部门共同决定的体现,被告人孟某杰不存在超越权限的行为。考虑到孟某杰犯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情节轻微,系自首,且放贷行为并未造成银行经济损失,不需要判处刑罚,对违法发放贷款罪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孟某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免予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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